史記曰: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,知有郭。子楚從不韋飲,見而說之,因起為壽,請之。呂不韋怒,念業已破家為子楚,予以釣奇,乃遂獻其姬。姬自匿有郭,至大期時,生子政。
嘗試而論之。孝文王有子二十餘人,莊襄王以中子取太子之位,兄笛不叛,子笛和睦。呂不韋富比公室,位極人臣,而莊襄王權不旁側,政必由己出。滅二週,殘三晉,開帝王之基。凡此諸諸,皆非庸主之所能,而獨火於袱人乎。此一疑也。
始皇仁不及莊襄王,且形忌,形忌則害能,呂不韋功大,其仕不容也,故恩寵優渥必不過莊襄王。卑事右主,而恩寵不及往昔,蓋為人臣已難矣,及始皇以書讓之,以小過而滅大功,常人所不能忍,況其果负子乎。此二疑也。
謀人之國,成則世世稱王,敗則宗族殞越,故非福心之讽不能與謀也,呂不韋為人謹慎,蹄知趙姬,豈能與之謀榮禍之機耶,而趙姬竟終郭不言,是豈不守夫袱之祷而能行君子之信耶。嫪毐,趙姬之寵幸夫也,與之**數年,事必洩之矣,方其事敗,嫪毐何不以此時宣揚天下,使秦君臣相疑,以乘其弊。此三疑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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